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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中院:“和家亲”理念让“法暖万家”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发布时间:2024-01-19 22:34:13 加载中...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任丹江 刘妍)“这么大的雨,真没想到咱们法院为了我两家的纠纷上门来!”2023年10月26日上午11时许,见到法院干警的龚老有些不可思议。

  当日,秦岭山区阴雨连绵,寒意渐浓。一辆警车行驶于蜿蜒曲折的盘山路上。车内,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金新正嘱咐着干警开庭的准备事项。

  为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王金新带着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一行,驱车赶赴130公里外的商洛市山阳县漫川镇一处村庄,入户审理一起既是邻里又是舅甥关系的健康权纠纷。

  “商洛市整体位于秦岭腹地,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人居分散。这导致一些群众到法院打官司不方便。与此同时,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也想尽可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的整体法治素养。”王金新解释道,“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到百姓的田间地头,面对面与群众聊家长里短,大家心里许多想不通、解不开的矛盾‘疙瘩’,往往就在这样拉家常式的攀谈中化解了。”

  这也是商洛中院民事审判团队贯彻“和家亲”理念,致力于推动“法暖万家”,助力平安建设的初衷。

  引领:一个党建品牌明方向

  “想要群众信任法官、信服裁判、信仰法律,真正实现问题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就要把司法为民工作做实做细,做到群众的心坎里。”这是商洛中院民二庭庭长林小平经常对年轻干警说的一句话。

  2023年以来,商洛中院民事审判团队秉持“和家亲”理念,创新打造“法暖万家”党建品牌,以党建促审判带队建,全面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努力为诉讼群众提供优质、暖心的司法服务。

  民事审判工作涉及民生最广、与百姓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安宁,这是‘法暖万家’党建品牌提出的初衷。”商洛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卢洛军介绍道,围绕这一党建品牌,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庭和47个人民法庭,进一步抓实“1+4”党建工作举措。

  “1+4”党建工作举措,即坚持党建引领审判一条工作主线,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激发党员干警工作热情,投身司法服务;突出政治忠诚、审判质效、支部建设、民生关切“四个聚焦”,强化与学校、企业、军营、基层党组织“四大联系”,做实家事审判、旅游审判、农民工权益保护、涉军维权“四项工作”,实现干警作风、团队协作、高效止争、服务群众能力“四个提升”。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一年来,在“法暖万家”党建品牌引领下,全市法院运用“和家亲”理念,能动司法,源头解纷,妥善化解民事纠纷14162起,处理家事矛盾3990件,组织开展“天平之光 照亮未来”“情暖童心”等涉未成年人普法宣传72场次,覆盖全市8000余名中小学生。

  践行:一宗案件办理促和谐

  这是一场因3厘(约20平方米)坟地而引发的争执。

  20世纪40年代中期,刘氏兄弟4人将其祖父母葬于案涉争议地畔,后因坟地被平整,周围的地貌也发生变化,坟地的位置与张某的承包地界址无法核清。张某在承包地与坟地边界修坝种树,刘某甲、刘某乙将石坝推倒、树木砍伐,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氏兄弟恢复案涉地块的原状,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我国传统伦理观念中,祖坟是后世缅怀祖先的重要载体。”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王金新了解到当事人刘某甲已年逾古稀,腿脚不便,刘某乙、张某同样年龄较大,双方本是同村乡党,但因彼此脾气执拗,矛盾十分尖锐。再三思量后,王金新决定将庭审搬到争议地,于田间地头现场解纷。

  庭审当天,50余名村干部、当事人亲友、村民代表自发前来旁听案件。因争议事由年久,现有的资料记载不清,经法官从中调和,并听取乡贤人士、村干部等意见,在大家共同见证下,两家重新确认了地界,同意随后共同完善手续,刘家赔偿张某部分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执法办案不是目的,既要案结事了,更要邻里和睦。”庭审结束后,王金新结合审判实际,从邻里的相处之道、为人之道、取舍之道等方面,与现场群众座谈交流。

  “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只要我们心里装着群众,愿意倾听他们的诉求,耐心给他们释法明理,多数当事人都能理解和信服,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事后,在商洛中院民事审判团队的总结交流会上,有关负责人如是评价。

  以便利群众诉讼为出发点,聚焦实质性化解矛盾,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是商洛中院民事审判团队贯彻“和家亲”理念的生动实践。2023年以来,该团队立足审判工作职能,依法稳妥审理涉农纠纷案件,实现纠纷一次性从根源化解,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发挥人民法院在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累计到纠纷产生地办案50余件,指导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利用“车载法庭”“巡回办案点”等调处民事纠纷6500余件。

  聚力:一组典型案例强导向

  “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水平、弘扬道德风尚、促进社会治理、构建和谐乡村等领域的作用,发挥裁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示范效应,通过巡回办案、带案下乡、现场解纷等方式,传递法院公正司法的力度和司法为民的温度,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将矛盾止于未发、化于未诉。”2023年6月初,在商洛中院召开的全市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对“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给出了清晰定位。

  “已经法院判决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因遭遇家庭变故,还可以再申请变更吗?”

  “购买的电暖宝因质量问题突然爆裂,烫伤了婴儿,能不能要求销售者先行赔付?”

  新闻发布会上,商洛中院资深法官张福秦向与会各方解读了案例的普法教育意义,回答了记者关切的问题,并呼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共同关爱未成年健康成长。

  用通俗易懂的言语传递法治信息,用贴近生活的鲜活事例引导群众。2023年以来,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深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发布《家事审判典型案例》《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70余个,编印近5年《家事审判工作白皮书》,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一个案例,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在系统内部,商洛中院下发《关于办理典型案件的指导意见》,以十大案件、精品案件、年度案件、裁判要旨等形式,公布两级法院在家事、民商事审判领域审理的具有指引功能和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例,跟踪做好案例的筛选、培育、挖掘和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让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第一窗口”优势,在全市部署开展“一法庭一特色”创建工作,做深做实“家事网校”工作,推广“驻村法官”等经验做法,着力破解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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