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

快递物流必须安全为先

1970-01-01 08:33:44 法治日报-法治网

□ 法治时评

□ 陈文华

近日,国家邮政局、应急管理部、公安部联合对涉嫌违规寄递烟花爆竹的三家物流公司进行约谈。这一新闻再次引发社会公众对于物流行业安全问题的关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渗透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物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快递物流满足了老百姓对新生活的快捷需求,但如何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保障安全,是一个始终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对于快递物流的安全问题,国家在多年前就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物流企业不得违规寄递危险品,并要求快递企业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这些规定既是快递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也是保障其健康发展的生命线。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快递为追求效率和不得罪客户,对收寄验视环节能省则省,甚至对违法销售寄送的包裹单予以默认的情况时有发生。从此次被约谈的3家公司的情况看,一些不法人员利用物流企业,通过“互联网+寄递”方式违规寄递烟花爆竹,这显然对寄递渠道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由此也充分暴露出个别物流公司存在安全管理漏洞,相关人员法纪观念、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快递物流必须安全为先。国家相关部门约谈涉事企业并要求其整改,可以说是一次严肃的提醒,警示有关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总部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包括涉事企业在内的快递物流企业,都应该从相关案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采取坚决有效管控措施,严防违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问题并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工作。

有关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提升监管能力,拧紧责任链条,扩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提升全社会安全风险意识,让物流在快的同时更安全、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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