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特约评论员 陈锐
从寻亲少年刘学州,到染发少女郑灵华,再到最近武汉杨女士,悲剧背后的恶魔,都是网络暴力。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频出,大有超越谣言,成为互联网最大顽疾之势。
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社会文明的对立面。
在互联网时代,有人将网络当成实施暴力的工具。暴力是当人们遭遇挫折时,伴随着愤怒情绪而表现出的侵犯行为。已往研究表明,多数人即便在愤怒情绪中,也会选择强忍着而非直接表现出暴力,毕竟法律和道德从不同方面告诫我们,暴力绝非解决问题的途径。但在网络世界,那些网暴者可能并没有遭遇挫折,或者即便有些网暴者心里有戾气,也并非网暴受害者所导致,受害者只是碰巧成为他们发泄戾气的替代性攻击对象。再进一步,大部分网暴者甚至连愤怒情绪都没有,在发表攻击性言论时,他们只是觉得好玩,有种发泄的爽感,他们可能根本不会去想有什么后果。正因如此,网暴受害者才显得更加无辜。
网络暴力的背后,是每一块屏幕前的网民们之间悲欢并不相通:“我只是点了个发送键而已,你看到后有什么感受我怎么会知道?与我有什么关系?”现实中大家出言不逊时可能还会犹豫一下,但网络世界里,由于对网暴的后果缺乏真切、直观的感受,“键盘侠”们恶语相向时丝毫不会留情,只会变本加厉,更加肆无忌惮。
当然,网络暴力不光是网暴者的责任,网络平台的责任也不可推卸。技术本无对错,但技术被用来频繁作恶,我们就得反思从“潘多拉魔盒”里放出了什么。或者我们可以换个思路,谁会从网络暴力中获得好处呢?网暴者只是获得了瞬间的爽感,平台却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流量。每一次网暴事件,对于网暴者来说就是一场狂欢,甚至有些自媒体之所以发表攻击性言论,就是为了获取更多关注以此收割流量红利。所以,平台方在一定程度上为网暴者提供了实施暴力的便利条件。
网络暴力为什么难以治理?雪崩的时候,固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但谁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片雪花呢?网暴受害者到底是看到哪条言论后才崩溃的呢?网络取证毫无难度,责任认定却难上加难。
为今之计,扼制网络暴力需要多方共治:首先,网络立法要跟上时代步伐,在现有法律条款适用于网络空间的基础上,针对网络的特点对原有法律条文进行修订和解释。其次,平台必须承担起监管责任,不要说起AI技术就眉飞色舞,仿佛人工智能可以解决所有难题,结果在治理网络顽疾时却一筹莫展,技术向善就是要让技术在网络治理中发挥作用,而不是拿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炫技。再次,媒体要坚守舆论引导的价值原则,时刻擦亮社会公序良俗,多宣传网暴受害者依法维权并获胜的案例,多揭露网暴者的卑劣行径和丑恶嘴脸,让善恶对错的观念深植人们心中,引导网民在发觉有网暴倾向时能够自觉抵制甚至举报。
由此,除了前述相对宏观的治理策略之外,我们还应该从用户心理出发,真正发挥技术向善的力量,为网暴设置一个“停止键”。就像买保险15天可以退保、买商品7天内可以退换,网络发言为什么不能设置一个搁置期呢?当我们点击发送键时,所发布的言论并不会立即展示出来,可能需要两个小时之后,必须经由发布者再次确认才能被其他人看到,如果两小时后不再次确认就等于默认取消发布。这两个小时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比如很多网暴者是没有耐心的,等两个小时之后他们的关注点早转移了,如此这样网络戾气岂不是减少很多?
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如果你的言论真有意义,等两个小时只会更加沉淀出价值,连两个小时都不愿意等,可见这言论也必然没什么价值。其实这两个小时,就是给网暴者按下“停止键”,把大家的一时冲动给抑制住,把人性中潜藏的恶套上缰绳,让大家回归到理性思维的逻辑中来。这样做确实减少了快感,损失了流量,但却捡起了理性,减少了戾气,我相信它是值得的。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心理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