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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侵权案持续增长引发热议 专家:警惕我们身边的侵权产品

1970-01-01 08:33:43 西部法治在线

4月20日,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于当日正式开启,并将持续至4月26日,这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有力支持全面创新”,足以管窥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


就在近日,知产侵权案持续增长、警惕我们身边的侵权产品等话题,也在线上线下引起广大网民的热议,更从侧面应证了保护知识产权正符合大众的心理预期,也引发着社会民众的共鸣与共情。


那么,为何在近年来行政案件虽有所下降,而侵权案件会持续增长呢?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中又有哪些典型呢?对于身边的违法行为如此之近,买到侵权产品对普通大众而言又有哪些影响呢?……为此,本网就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了调查,试图一探究竟。


洞悉侵权案件持续增长之谜?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中显示,2022年,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1583件,占民事实体案件的53.5%,较2021年增长14.5%;技术秘密侵权案件73件,较2021年增长2.8%;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134件,较2021年增长112.7%。


此信息一出,便迅速引发广大网友以及业界人士的高度关注。据西南交大教授法学教授徐兴祥介绍,通过此次两高发布的一组组数据,足以有力地说明国家政策以及规章制度在不断地完善,以及对知产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与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


无独有偶,对于网络出现的讨论热点,发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肖然作为一名行业人士,有着更深的体会和感悟。他表示,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一个阶段,加大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顺应了中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大政方针。近年来,知产权利案件的审理期限越来越长了,原因在于案件量的增加,同时对案件办理质的提升也做出了更高要求,而这也不难看出国家对知产权利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加强了。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强调,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这一系列的重大部署均深刻阐明,知识产权作为连接创新、对接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从专利侵权案件的持续增长中,我们也能看到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在增强,以前是被侵权了都不知道,现在是知道自己被侵权,并懂得积极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一种时代的进步。”徐兴祥如是表示。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也让创新的文化和知识产权的理念如盎然春意,呈现出一种强大的渗透力,融入到了所有行业和各个产业之中。


全国首例农产品烘干机侵权案透露何意?


“保护知识产权的这阵春风,已经吹进了人们的心中。让人人都有权利和机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比如我最近关注到的一个典型案例。一家做农产品烘干机的企业,其实用型发明专利被侵权了,该企业也由此走上了维权之路。”肖然如是介绍。


据了解,该案件系原告四川洁能干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四川南充首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洁能设备公司是专注于农林产品“两高”加工方案设计和设备研制的高新技术企业,系国内农产品干燥设备领域的龙头企业。首创科技公司生产并在其官网、微信朋友圈、抖音等多个平台宣传、许诺销售,销售的辣椒烘干机成套设备产品侵害了洁能设备公司“双边进风静压箱式网带烘干机”专利(授权公告号CN 208155008 U)的专利权。首创科技公司的行为给洁能设备公司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且其行为具有主观恶意系故意侵权。经成都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四川南充首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四川洁能干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


“当我看到这个案件的判决金额时,我被如此高的一个判赔力度震惊了,据我了解这应该属于农产品烘干机领域的首个案例,让我看到了国家对知产保护的力度,也看到了国家对乡村振兴和科技创新的保驾护航。”肖然如此感叹道。


而同样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在某新媒体公司做编辑的李玲(化名)也曾遇到过类似问题,“我们公司是做新媒体内容策划和运营的,很多时候我们会根据内容的需要去网上找应景的图片匹配到文章里面去,但是某天,我们接到投诉电话,被告知我们的图片可能涉及侵权,对方要求我们尽快删除该图片,我们团队一开始百思不得其解,不是很多新媒体公司也都是这么做的吗?我们以前也有内容用到过网上的图片呀?直到我们去认真解读了知识产权法,才知道我们那篇被投诉的文章是因为内容涉及到景区旅游营销,带有营利目的,所以侵犯了图片创作者的知识产权,随后我们立即删除了该图片,并给对方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并且也通过此次事件,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到如果新媒体文章内容上使用的图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而是以研究、个人学习、科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规定的法定情形,那么就不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违法行为。反之若有营利目的,那么就属于侵权行为。现在,我们公司会日常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学习活动,因为我们也是靠脑力创造价值的团队,所以我们也能切身体会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据了解,知识产权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不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促进着知识产权领域依法授权、依法获权、依法维权、依法用权,全面提升着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


关于侵权,专家又有何建议?


而从全国首例农产品烘干机侵权案中,也透露出另一个道理:违法行为竟然离我们如此之近,身边的侵权产品也非想用就能用。


据徐兴祥教授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凡被判定为侵犯专利权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所有库存的侵权产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材料、工具等。这样一来,对普通消费者而言,不仅将受到诸多关联影响,同时也或将被诉为侵权使用者。


对此,徐兴祥教授表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只有从国家层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依法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才能让创新主体获得安全感,从而有效激发创新的活力和动力。从企业层面,告诫那种想利用侥幸心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获得收益的所谓的侵权人,踏踏实实地投入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科技创新,只有拥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未来发展才会有前途。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看,进一步提高“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提升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认知;遇到侵权行为主动制止,形成“凡是侵犯专利的,都要进行打击”的主体意识。


与此同时,业内资深法学人士同样表示,要坚持“全链条”发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综合支撑和保障能力;同时不断推动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助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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